2011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

  • 时间:2017-05-08 03: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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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关于201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6号),201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的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含45分)。我省合格考生名单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发文公布。
  1. 系统分析师
  2. 软件评测师
  3. 信息系统监理师
  4.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5. 多媒体应用设计师
  6. 电子商务技术员
  7. 电子商务设计师
  8.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9. 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
  10. 信息处理技术员
  11. 嵌入式系统设计师
  12.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考试大纲(2016年版)
  13. 系统架构设计师
  14. 网络规划设计师
  15. 信息安全工程师考试大纲(2016年版)
  16. 2010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章
  17. 2010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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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2012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章
  21. 2012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章
  22. 2013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章
  23. 2013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章
  24. 2014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章
  25. 2014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章
  26. 2015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章
  27. 2015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章
  28. 2016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章
  29. 2016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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