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9]3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软件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19年度下半年的考试时间定于11月9、10日举行(具体安排见附件),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和唐山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地市”仅为逻辑概念,非考试地点,用于成绩通过人员领取资格证书。其中选择“考区”为石家庄、保定、邯郸、邢台、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凡报考“信息处理技术员”专业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均设在石家庄。
二、专业设置
2019年度下半年软件考试共十五个专业,高级设“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三个专业;中级设“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软件评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电子商务设计师”八个专业;初级设“程序员”、“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网络管理员”、“信息处理技术员”四个专业。除“信息处理技术员”专业应用技术科目采用上机考试方式外,其它专业及科目均为笔试。应试人员只准携带黑色签字笔、钢笔、2B铅笔、削笔刀、橡皮、直尺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张、计算器、报刊、手机、电子设备及通讯工具等考试中禁止使用的物品进入考场。开考后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三、严肃考试纪律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四、报名流程
2019年下半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4日-26日17时30分。考生可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rst.hebei.gov.cn/hebpta/网上报名对应入口,按要求注册、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最晚于8月30日17时30分网上交费即完成报名。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8月30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11月4日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根据工信教[2016]111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初级“信息处理技术员”专业应用技术科目上机费73元,其它专业考试笔试费每人每科53元。
六、社会监督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2019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2019年8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