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做好2020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于报名截止后2个星期内办理,本人开具发票的持个人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开具发票的需持委托书、个人报名信息表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三楼312室办理(地址:海口市和邦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