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各大专院校、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要求,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不再进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为适应国家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国计算机应用技术和软件产业的发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每年组织两次,在每年的第二和第四季度举行。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国人厅[2005]112号)要求,现将2006下半年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
2.报名时间:
3.考试级别:(详见附件)
4.报名地点:
(1) 贵阳市中华北路省府大院5号楼2楼信息产业厅0201室。联系电话:(0851)6858863
(2) 遵义无线电管理分局(子尹路280号)。联系电话:(0852)8236462
(3) 凯里市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系。联系电话:(0855)3832036
(4) 六盘水市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858)8242084
(5) 有关大学计算机系。
5.报名办法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2006年下半年软考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方法请登陆贵州省计算机软件管理登记中心网站(www.gzrj.gov.cn)查询。
6.合格证书
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7.证书登记
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或登记之日算起),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持证者应到当地证书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证书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证书登记手续的证书不再有效。具体登记方法请在贵州省计算机软件管理登记中心网站(www.gzrj.gov.cn)上查询。
各地、各单位接通知后,请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并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到专业技术人员,确保专业技术人员及时报名参加考试。
贵州省信息产业厅 贵州省人事厅
二OO六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