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惠智职业培训机构
2007年计算机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和方案
根据贵州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继续教育实施方案,对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职责作了如下规定:
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要做好宣传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为参加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收费标准,培训内容按照«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执行。
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学习,学时数由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审定;持证人员参加其它方式的继续教育,必须向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学时数由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审定;参加远程教育学习,学时数由全国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审定。以上学时数均由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在持证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上填写并加盖公章。
继续教育每三年为一个周期,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三年内必须为持证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数累计达180学时以上,而且每年完成继续教育的学时数不得少于40学时。
结合贵州省继续教育的实际情况,本机构制定2007年计算机证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为贵州省参加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持有者提供一个学习、交流、促进提高的互动平台; 对各级证书持有者进行继续教育,促进技术水平的提高,新知识、新方法的学习运用;组建贵州省信息技术核心力量;着眼贵州,面向全国,为信息社会的建设提供服务。
培训内容具体涉及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系统、信息服务等领域的新知识、技术、标准和法规等方面。本机构将根据我省实际情况,配置合适的教学条件,选择若干课程,届时将邀IT企业专家、各大知名企业的信息主管及
1、 贵州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
2、 国家信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教育基地
3、 贵州省人事厅国家公务员计算机中级训考试定点单位
4、 贵州省财政厅会计电算化培训最早定点单位
5、 国家制造业信息化——三维CAD培训基地
6、 贵州省财政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点
7、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培训站
1、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脱产、半脱产、业余培训或远程教育学习,本机构根据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以及贵州省首次继续教育交流大会调查表统计情况制定如下理论课学习的计划:
序号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折算学时数 | 适合对象 | 授课时间 | 授课地点 |
1. | 1001 | IT项目管理 (高级) | 40 | 高级和中级证书持有者 | | 惠智继续教育中心 |
2. | 1201 | 计算机网络 (高级) | 40 | 高级和中级证书持有者 | | 惠智继续教育中心 |
3. | 2211 | 网络安全设备技术 | 40 | 中级证书持有者 | | 惠智继续教育中心 |
2、 参加讲座、学术活动、参加信息系统技术项目建设、获得计算机及相关领域的科技成果或在省级(含)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等方式参加学习。本机构根据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作如下说明:
1) 参加国家或省级重点信息技术项目开发与研究分别按当年参加30学时、20学时培训计算。
2) 参加国际、全国或省级相关专业学术会议,并以主要作者之一撰写的论文选为会议资料者可以分别按参加40学时、30学时、20学时培训计算。
3) 署名正式出版了相关的专业著作,可以按本人每写1千字折算成3学时培训计算。在国际、国家、省级杂志上发表了专业论文,可以分别折算成60学时、40学时、20学时培训计算。
3、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获得计算机资格证书,在申请证书登记时,在校期间可免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从毕业后的第二年算起。
4、 参加本机构组织的学术讲座、前沿应用技术讲座、本机构的项目实践等活动可以获得相应学时数。参与本机构的项目咨询、申报、实施、评估等活动。本机构负责邀请学术界专家、行业信息技术的主管、IT企业技术总监等进行讲座。
为响应国家信息产业部提出的促进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在培训费用上不能造成持证人员的负担,我校实际收费作如下说明:
1、 年费制度:各级证书持有者分别交纳相应费用(初级:100,中级:120,高级:180)可以参与本机构组织的理论课学习、学术讲座、前沿应用技术讲座、项目实践等活动,并取得当年所需的学时数(每年60个学时计)。
2、 对在本机构中负责相应项目的可取相应报酬,并获得相应学时数。
报名登记时间:
地点:下合群路七号达亨大厦十七楼
联系人:
1、唐作其(机构负责人)
电话:13984821139 QQ:81984993
2、王惠娟(机构行政助理)
电话:(0851)6576997-390 392
传真:(0851)6576997-300
Email:gzlle19@21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