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6〕79号)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673号)文件通知,近期我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业务工作进行了调整整合。为确保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补办(更换)工作顺利进行,现根据《陕西职称资格证书补办(更换)规定》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补办(更换)暂行规定》,将有关证书补办(更换)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丢失、损坏等需补办、更换的人员。
二、受理范围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印的资格证书 (国证)。
2、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含原陕西省人事厅)印制的证书(省证)。
三、办理程序
(一)国证办理程序
1、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更换)登记表》。(登记表及填表说明见附件1)
2、提交存档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3、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1)丢失证书:申请人需提供一份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整张)一份(报纸必须是市级以上、有国家统一报刊号),声明内容应反映持证人的姓名、丢失证书的名称和证书编号。
(2)更换证书:申请人要提供已损坏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
5、本人三张两寸免冠照片。
(二)省证办理程序
1、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更换)登记表》(登记表及填表说明见附件2)。
2、提交对应存档的《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3、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1)丢失证书:申请人需提供一份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整张)一份(报纸必须是市级以上、有国家统一报刊号),声明内容应反映持证人的姓名、丢失证书的名称和证书编号。
(2)更换证书:申请人要提供已损坏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
5、本人三张两寸免冠照片。
四、受理方式及办理时间
丢失补办资料由陕西省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集中报送办理。
证书补办(更换)集中办理时间:每年4月和9月(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10号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D217 室
联系电话:029-81292881,81292882
陕西省软考办
2016.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