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0-05-27 12:49:08
  • 原文

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第 32 鉴定站
关于开展电子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一、专业名称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广电和通信设备电子装接工、广电和通信设备调试工、信息通信网络机务员、信息通信网络线务员、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员。
二、报名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第 32 鉴定站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三、培养目标
通过理论学习,使学员熟悉相关职业理论原理和实际操作。
四、培训周期及主要课程
培训周期:10 学时,4 学时理论,6 学时实际操作。
主干课程:相关专业理论原理及实际操作。
开班方式:小班教学,30 人成班,人满即开。
五、证书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合联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六、享受政策
根据《辽宁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年)》方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 12 个月(含 12 个月)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可申报技能提升补贴,初级资格证书补贴金额为 1500 元、中级资格证书补贴金额为 2000 元、高级资格证书补贴金额为 2500 元。
七、学习费用
培训及考试费:初级资格 700 元/人;中级资格 900 元/人;高级资格 1200元/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4764900,13591125431 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