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上半年软考合格标准为:
级别
资格名称
科目名称
合格标准
初级
程序员
基础知识科目
应用技术科目
均为45分
网络管理员
信息处理技术员
中级
软件设计师
网络工程师
多媒体应用设计师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信息系统监理师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高级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综合知识科目
案例分析科目
论文科目
系统分析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