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并设立当地的考试实施机构负责当地的考务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成立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考试大纲的编写、命题以及有关的调研工作。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与高考一样,按照国家统一考试的有关保密规定,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同时将根据人事部3号令严惩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每次考试计划、合格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文公布,合格者名单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