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人考函[2005]77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及中央驻济有关部门(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精神及全国软考办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06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 2006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开考的专业与级别具体设置如下: 高级资格:系统分析师 中级资格:软件评测师、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初级资格:程序员、网络管理员、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6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时间为2006年5月20日。各级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见附件1。 三、考试报名 2006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报名时间截止到2006年3月30日。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有志于从事计算机软件工作的人员,不需要学历、资历条件,只要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就可以报考相应的级别。 各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报名。 经与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商定,中央驻济及省直各单位的报考人员到济南市信息产业局人事处(地址:纬二路182号,联系人:董燕,联系电话:82075668,82075672)报名。 集中报名时间为:2005年12月20日—2006年1月20日。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或士兵证、军官证、未成年人的户口本、由我国政府签发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由监狱提供的犯人有效证明)、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三张,并认真填写、填涂报名登记表和报名卡。 考试大纲与教材出版信息见www.ceiaec.org/资格考试/教材目录。 四、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9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的规定执行。 五、考务管理 (一)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各市的报名数据采集可采用读卡方式也可采用录入方式,但要注意严格按照要求上报数据,不得随意删减项目。 (二)报名卡使用《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市于2006年1月20日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领取。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由各市自行印制。 (三)准考证号由各市按照全省统一的编排规则进行编排,不得擅自改变。编排规则如下: 准考证号长度为12位数字,其格式为: * * * * * * * * * * * * 考次 专业 省码 市码 考场编码 座号 第1位为年份的末位:6; 第2位为年内考试次第:1; 第3、4位为报考专业(其代码见附件2); 第5、6位为山东省代码:11; 第7、8位为各市代码(见附件4); 第9、10位为考场编码; 第11、12位为座号。 由于准考证号中没有考点代码字段,因此实际操作中如需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考点时,考场编号需连续编排,不得重复。例如:第一考点为1-30场;第二考点为31-50场。 (四)考场按每场30人编排,各市预定试卷时需加以注意。 (五)各市于2006年4月10日前务必将报名数据库及《2006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试卷订单》(附件5)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六)凡因个人原因报错级别、资格(专业)或填涂错报名卡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其责任自负。各市、各报名点务必提醒考生注意。 六、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服务工作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报考人数与市场潜力大,尤其是在校大中专学生报名参考积极性高,望各市、各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为广大考生提供一个良好、便捷的报考环境。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O五年十二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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