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人考函[2006]46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及中央驻济有关部门(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国人厅发2005112号)的精神及全国软考办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 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开考的级别与专业具体设置如下: 高级资格: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 中级资格: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电子商务设计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 初级资格:程序员、网络管理员、电子商务技术员、信息处理技术员 ★ 信息处理技术员的“应用技术”科目采用分批上机考 试的方式。有关信息处理技术员上机考试的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1﹚~﹙4﹚)。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定于2006年11月4、5日举行。各级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见附件2。 三、考试报名 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报名时间截止到2006年9月20日。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有志于从事计算机软件工作的人员,不需要学历、资历条件,只要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就可以报考相应的级别。 各市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报名。 经与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商定,中央驻济及省直各部门的报考人员到济南市信息产业局人事处(地址:纬二路182号,联系人:刘桂琴,联系电话:82075668,82075672)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或士兵证、军官证、未成年人的户口本、由我国政府签发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由监狱提供的犯人有效证明)、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黑白照片两张,并认真填写、填涂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和信息卡。 四、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9元。其中,信息处理技术员上机考试收费标准与其他科目相同。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的规定执行。 五、考务管理 (一)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各市要注意严格按照要求上报数据,不得随意删减项目。 (二)报名卡使用新版《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报名登记表由各市自行印制。 (三)准考证号由各市按照全省统一的编排规则进行编排,不得擅自改变。编排规则如下: 准考证号长度为12位数字,其格式为: * * * * * * * * * * * * 考次 专业 省码 市码 考场编码 座号 第1位为年份的末位:6 第2位为年内考试次第:2 第3、4位为报考专业(其代码见附件4) 第5、6位为山东省代码:37 第7、8位为各市代码(见附件5) 第9、10位为考场编码 第11、12位为座号 由于准考证号中没有考点代码字段,因此实际操作中如需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考点时,考场编号需连续编排,不得重复。例如:第一考点为1-30场;第二考点为31-50场。 (四)考场按每场30人编排,各市预定试卷时需加以注意。 (五)各市于2006年9月25日前务必将报名数据库、《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试卷订单》(附件6)以及《信息处理技术员上机考试试卷订单》(附件7)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六)由于我省第一次组织信息处理技术员考试,请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报考信息处理技术员专业的考生认真阅读《信息处理技术员上机考试注意事项》,以便于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七)凡因个人原因报错级别、资格(专业)或填涂错报名卡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各市、各报名点务必提醒考生注意。 六、考试组织实施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报考人数与市场潜力大,尤其是在校大中专学生报名参考积极性高,望各市、各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为广大考生提供一个良好、便捷的报考环境。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处理。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六年八月八日 |